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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浮府办字〔2025〕43号)
发布时间: 2025-07-11 来源: 县政府办 访问量:






浮府办字〔202543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浮梁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5710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管字〔202245号)《关于开展能耗定额预算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赣管字〔202511号)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切实减少公共机构能耗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推动全县公共机构合理使用能源、节约用能,实现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转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方案编制。梳理近年来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及能耗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以《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为主要参考依据,开展公共机构能耗预算编制工作。

(二)科学设置能耗预算基础指标。根据《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综合考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设施设备、工作时长等情况,制定能耗预算核定办法,科学设置能耗预算基础指标。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公共机构利用太阳能、风能等产生的能源可不计入能耗预算基础指标。

(三)强化能耗预算执行监督。加强能耗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对用能单位预算额度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跟踪指导。各公共机构能耗预算基准值一旦确定下来,不可随意更改和调整。每年底各公共机构根据实际用能情况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评估确认的情况下可申请对下一年度预算数值的相应调整,年度执行过程中,能耗预算各部门可自行调减,但不得随意调增;如确需增加要提出适当理由经过评估确认后方可调增;对年度未提出适当理由申请调整并造成用能突破预算进度和基准值的,要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建立用能水平和预算执行情况奖惩机制,对每年年底能耗预算执行节省资金达到当年能耗定额预算值5%以上的,以节约资金额度为奖励增加部门下一年度非水电经费预算控制数;能耗预算执行资金超出当年能耗定额预算值5%以上的,将相应扣减单位下一年度非水电经费预算控制数额度;对超能耗定额指标值较多的用能单位要开展能源审计。

(四)形成规范制度体系。根据浮梁实际,制定能耗定额预算管理试行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推动形成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更加规范的能耗定额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巩固扩大试点成果,注重经验总结,为全省全面推行提供可借鉴的政策依据、指标体系和制度保障。

二、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期限为2年,总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实施。2025631日前,结合浮梁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由县财政部门对各公共机构2025年预算单独列出能耗定额预算(试行),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台浮梁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宣传力度,整合资源力量,全面开展试点工作;20251031日前完成能耗定额预算制度相关培训活动;20251231日前根据《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邀请相关专业机构(第三方)根据不同类型公共机构开展数据核算,为全县每个公共机构测定出更加精准的能耗定额预算基准值,对2025年度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试行)的基准值进行修正和微调,由县财政部门核算确认后下发各公共机构2026年度部门能耗定额预算基准值。

(二)中期评估。2026731日前,组织开展全县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编制方案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做好迎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中期评估准备工作,确保通过中期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7331日前全面梳理试点工作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能耗定额预算管理模式,为推动全面建立能耗定额预算管理制度提供实践依据。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价,总结评估试点建设成果和经验。根据浮梁试点成效,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绩效评估考核机制等。做好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对我县试点情况的评价验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试点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成员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和县机关事务中心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全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职责,确保全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注重协调联动。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试点方案的编制、解读等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与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对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试点工作专班要根据试点工作任务及目标,对标对表,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对全县公共机构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落实好能耗定额预算奖惩激励机制,推动能耗定额预算试点工作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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