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5〕61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浮梁县机制砂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1269”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浮梁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对《浮梁县机制砂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1269”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浮梁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予以修改(具体目录见附件)。修改的文件根据本通知作修改,并重新公布,按照原有效期执行。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修改文件目录
一、《浮梁县机制砂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浮府办字〔2024〕60号)
原文表述:第六条 机制砂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
修改为:第六条 机制砂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1269”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浮梁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浮府办发〔2025〕1号)
原文表述:二、主要任务。8.狠抓资源支持,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合理配置资金、土地、人才、能源、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优先保障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的重点项目需求。”
修改为:“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合理配置资金、土地、人才、能源、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保障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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