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5〕53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县推进“好社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浮梁投控集团:
《浮梁县推进“好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10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县推进“好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好社区”建设有关要求,以“好社区”建设引领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一基点,依托“好社区”建设,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提高城市功能品质和人民生活品质。
2025年,启动“好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以城西社区省级“好社区”试点为示范引领,打造生活舒适便利、居住韧性安全、治理体系成熟、服务智慧高效的“好社区”建设工作,基本建立“好社区”建设工作机制,社区的功能品质与基层治理有序提升;2026年,总结推广城西社区经验做法,在全县5个社区形成“好社区”专项体检、更新建设等政策标准,全面铺开“好社区”建设。2027年,“好社区”建设政策供给、工作机制、管护能力、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形成一套可学可鉴的浮梁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机制改革工程,凝聚协调联动合力。
1.健全工作协同机制。构建“党建引领、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社区工作模式,切实理顺浮梁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社区管理的权责边界,强化住建、城管、国资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民主协商议事机制作用,将“好社区”建设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工作内容。注重集成各部门政策、资金、项目和试点示范等支持社区建设。积极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驻社区单位、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及不动产权人(使用人)参与社区建设、运营、治理等工作。探索建立“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助推赋能社区规划、设计、营建和治理机制,有力推动社区更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浮梁镇〕
2.完善项目生成机制。深化“先体检、后更新”的社区体检更新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扎实推进2025年县城体检工作,将社区体检结果作为项目谋划的重要依据。建立社区广泛协商提出“需求清单”、相关部门深度梳理提供“资源清单”、政府统筹整合形成“项目清单”三张清单制度。依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项目清单,建立社区更新项目库,确定更新项目时序,有序推动社区更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商务局〕
(二)实施韧性增强工程,筑牢安全稳定根基。
3.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构建“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巩固拓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成果,积极推动朱家港片区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动开展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大力整治既有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外墙开裂和脱落、建筑外墙、外装饰结构、屋顶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4.提升设施安全保障能力。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水电气路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县各社区项目建设,推动老旧破损的供排水、燃气、强弱电等管道更新改造和数字化升级。加强居民供水质量监测。健全污水管网接驳管理机制,整治小区雨污管错漏混接问题,对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社区内部雨污水管网养护专业化水平,增强社区地下设施排水防涝能力。推进社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既有人防工程防护设施、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和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消防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润泉公司〕
5.强化应急处突基础能力。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增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组织动员能力。加强灾害预警接收设施建设,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提升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强化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气象局〕
(三)实施设施提升工程,优化居民生活环境。
6.补齐便民设施短板。结合外部新建、周边共享和内部挖潜等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加快南苑广场智慧停车场建设,有力提升既有公共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升级改造和共建共享。推动社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补齐道路、公共空间、公共服务场所等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鼓励引导开源小区商住楼小区等住宅加装电梯,有序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结合我县开展的“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全县各社区其中世纪洋庭小区、农行宿舍、绿锦翡翠城等30个小区内配建36张乒乓球台、5个羽毛球场、50组小型健身设施。通过新建这些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服务功能,丰富群众健身活动空间,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活动需求。有力推动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为广大群众就近健身提供便捷、就近的健身运动条件,进一步营造我县全民健身的浓厚社会氛围。鼓励社区推广高品质供水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残联、县教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县润泉公司〕
7.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大力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场地空间拓展攻坚行动,采取多种方式补齐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突出“一老一小”和医疗健康重点,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合理布局发展社区医院(医疗点),提升社区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水平。增强老旧社区商业设施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实施绿色发展工程,培育低碳生活方式。
8.厚植社区绿色低碳底色。加强昌江水生态保护,巩固提升昌江百里风光带建设成果,全面实施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有序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小微空间整治提升。科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统筹力量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9.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探索建筑节能专项体检,加大绿色技术和产品应用,统筹推进建筑及设施设备绿色化改造。鼓励既有建筑结合实际建设条件加装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引导居民、产权单位、社会资本共同承担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费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五)实施智慧赋能工程,推动社区治理转型。
10.实施设施智慧化改造。加快县城综合管理与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有效提升社区管理、安防与应急、教学与健身智能化水平。加快实施社区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既有社区设置基本智能产品,提升社区设施智慧化服务水平。推动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在住区布局。加快停车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持续推动“数字家庭”建设。推动“赣通码”“梁申办”向社区应用领域延伸。〔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邮政分公司〕
11.扩大智慧服务场景。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区服务和治理中的应用,全域全量采集物业服务、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等数据。推进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打造社区智能化运管服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
(六)实施治理强基工程,强化社会服务能力。
12.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完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参与平台渠道,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化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内容、办理机制和流程,推动各部门管理网格在社区实现“多格合一”。以提升居民自治水平为核心,开展居民自治培训,加强实践指导,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探索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新模式。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议事协调机制。积极推进闪闪红星、浮红飘香、平安浮梁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民政局〕
13.融入社区文化底蕴。将具有浮梁特色的瓷茶文化、衙署文化、非遗文化元素融入社区建设与风貌塑造,形成社区文化品格。落实社区文化空间载体,持续推动城市书房、文化驿站、老年活动中心等新型文化空间建设。根据居民需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瓷茶育人”“红色驿站”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
14.促进物业服务提质。深化物业质效提升行动,以点扩面,不断推动我县符合条件的物管小区纳入物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推选出一批管理创新、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质优价廉的物业服务品牌企业和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加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力度,拓展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场景。加强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引领作用,强化乡镇(城市社会管委会)和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协助和监督。鼓励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委社工部、县市监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县级层面建立“好社区”建设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曹火根担任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张宏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的协同作战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完整社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无障碍社区等社区工作。强化社区更新资金保障,用足用好财政资金、金融政策和社会资本等各方资金资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社区”建设浓厚氛围,以“好社区”建设引领系统推进城市更新。
附件:1.“好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专班成员名单
2.“好社区”建设有关部门任务分工
附件1
浮梁县“好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曹火根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段小伟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荣生 浮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汪跃进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成员:程文秀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蒋廷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洪 雪 县委宣传部文联副主席
方兵生 县委社工部副部长
胡喜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 坚 县发改委副主任
吴龙圣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郑同乐 县公安局副局长
程清宇 县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操宏斌 县商务局副局长
朱晓莲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程春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东升 县教体局副局长
朱胜斌 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郑 毅 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专职副局长
戴仲华 县卫健委副主任、疾控局局长
吕告钦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
李云山 县文旅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 刚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杨 珂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李 唯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金椿云 县海能燃气公司总经理助理
吴 阳 县润泉公司副总经理
何志伟 浮梁投控集团副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张宏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从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城市社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职开展“好社区”建设工作。工作专班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制文件,由县住建局代章。
附件2
“好社区”建设县有关部门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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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社区”建设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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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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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社区建设动能 |
1.健全工作协同机制。 |
构建“党建引领、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社区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下民主协商议事机制作用,将“好社区”建设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工作内容。注重集成各级各部门政策、资金、项目和试点示范等支持社区建设。 |
县委社工部、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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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驻社区单位、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及不动产权人(使用人)参与社区建设、运营、治理等工作。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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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助推赋能社区规划、设计、营建和治理机制,有力推动社区更新。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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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项目生成机制。 |
深化“先体检、后更新”的社区体检更新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将社区体检结果作为更新建设方案和项目谋划的重要依据。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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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区广泛协商提出“需求清单”、相关部门深度梳理提供“资源清单”、政府统筹整合形成“项目清单”三张清单制度。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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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提质增效开展社区体检,依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项目清单,编制社区更新建设方案,建立社区更新项目库,有序推动社区更新。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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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社区建设动能 |
3.创新项目实施机制 |
根据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推动存量空间和房屋混合开发利用。实施计划应当包括当年的具体任务、重点项目、实施要求、时序安排、保障措施等。对于工作体量大、项目周期长或者涉及主体多的社区项目,可以打包立项、分项实施。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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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许可豁免清单或者告知承诺清单,完善适用存量更新改造的项目流程和技术措施,建立房屋和设施功能改变、空间产权归属、营业执照办理等事项快速审批机制,有效推动社区更新。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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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韧性增强工程,夯实社区安全底板 |
4.深化房屋安全常态化治理。 |
建立“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工作体系,构建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机制和多措并举的排危机制。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支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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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推动开展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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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升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
推动老旧破损的供排水、燃气、强弱电等管道更新改造和数字化升级。加强居民供水质量监测。推动社区内部雨污水管网养护专业化水平。提升社区地下设施防水排涝能力。推进社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润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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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既有人防工程房屋设施、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和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消防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 |
县发改委、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好社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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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应急处突基础能力。 |
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增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组织动员能力。加强灾害接收设施建设,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提升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
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气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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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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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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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舒适提升工程,改善社区居住环境 |
7.补齐便民设施短板。 |
结合外部新建、周边共享和内部挖潜等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
县住建局 |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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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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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升级改造和共建共享。 |
县发改委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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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 |
县住建局 |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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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道路、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 |
县残联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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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安排、鼓励引导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序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 |
县住建局 |
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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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因地制宜配置健身器材和体育设施。 |
县教体局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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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区推广高品质供水设施。 |
县住建局 |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润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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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善服务设施配套。 |
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 |
县民政局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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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机构建设。 |
县卫健委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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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提供课后托管服务。 |
县教体局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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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发展社区医院,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
县卫健委 |
县发改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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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老旧社区商业设施服务能力。 |
县商务局 |
县发改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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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绿色发展工程,营造社区低碳生活 |
9.厚植社区生态低碳本底。 |
全面实施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有序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小微空间整治提升。 |
县城管局 |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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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健全污水管网接驳管理机制,整治小区雨污管错漏混接或污水直排。 |
县住建局 |
浮梁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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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统筹力量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 |
县城管局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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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
探索建筑节能专项体检,加大绿色技术和产品应用,统筹推进建筑及设施设备绿色化改造。 |
县住建局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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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既有建筑结合实际建设条件加装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引导居民、产权单位、社会资本共同承担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费用。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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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智慧赋能工程,推动社区数字转型 |
11.实施设施智慧化改造。 |
加快实施社区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有效提升社区社区管理、安防与应急、教学与健身智能化水平。推动既有社区设置基本智能产品,提升社区设施智慧化服务水平。 |
县工信局、县公安局 |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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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在住区布局。加快停车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 |
县住建局 |
县邮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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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数字家庭”建设。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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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赣通码”“梁申办”向社区应用领域延伸。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住建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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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扩大智慧服务场景。 |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区服务和治理中的应用,全域全量采集物业服务、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等数据。 |
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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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社区智能化运管服综合平台。 |
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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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治理强基工程,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
13.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
完善社区居委会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参与平台渠道,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
县委社工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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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内容、办理机制和流程,推动各部门管理网格在社区实现“多格合一”。 |
县委政法委 |
县委社工部、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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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探索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新模式。 |
县城管局 |
县住建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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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协调运行机制。 |
县委组织部 |
县住建局、县委社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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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社区志愿服务。 |
县委社工部 |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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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融入社区文化底蕴。 |
将社区文化元素融入社区建设与社区风貌塑造,形成社区文化品格。 |
县住建局 |
县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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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社区文化空间载体,持续推动城市书房、文化驿站、老年活动中心等新型文化空间建设。 |
县文旅局、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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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民需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
县文旅局、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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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促进物业服务提质。 |
扩大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覆盖范围。加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力度,拓展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场景。 |
县住建局 |
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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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引领作用,强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协助和监督。 |
县住建局、县委社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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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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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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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治理强基工程,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
加强要素机制保障。 |
县政府建立“好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及工作专班,建立政府负责同志挂点指导“好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联动、行业部门间横向协同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完整社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无障碍社区等社区工作。 |
县住建局 |
县好社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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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区更新资金保障,用足用好财政资金、金融政策和社会资本等各方资金资源。 |
县财政局 |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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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社区”建设浓厚氛围。 |
县委宣传部 |
县住建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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