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字〔2026〕4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浮梁镇查大村购地建房遗留问题
推进工作组的通知
浮梁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浮梁镇查大村购地建房遗留问题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及其下设机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浮梁体育中心一楼办公。办公室内设五个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徐荣生浮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马年中 县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副 主 任:胡志平 浮梁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吴彬、钱地清、李萍、汪春兰、戴敏(法律顾问)
职 责:负责处置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事务管理,以及对各专项工作组的统筹联络。
(二)合作建房类工作组
组 长:吴文辉 县自规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益民 县自规局八级职员
陆朝辉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汪长平 县城管局城管大队党支部书记
曹国明 浮梁镇副镇长
成 员:孙乔彦 县自规局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
陆晓辉 县城管局城管大队执法监察股股长
叶春德 县自规局城关所所长
余镇文 浮梁镇经发办工作人员(规划岗)
钱地清 万平社区党支部书记
职责:负责合作建房类问题的政策研判、现场核查与处置协调。
(三)合作建房办证组
组 长:朱晓莲 县自规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郑翠萍 县自规局不动产中心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朱胜斌 县城管局八级职员
苏国良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刘长根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刘 刚 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国明 浮梁镇副镇长
成 员:杨双全 县自规局市政和建筑规划管制股长
王根有 县自规局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李秋良 县住建局经纬测绘队队长
吕 权 县住建局办证服务大厅主任
胡马利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王再盛 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工作人员
余镇文 浮梁镇经发办工作人员(规划岗)
钱地清 万平社区党支部书记
吕福民 世纪嘉园公司副总经理
职责:1.负责查大合作建房办证相关流程事项协调;2.落实好各自工作岗位、办证事项;3.做好各对接口子上的办证收费事项的解释工作。
(四)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 长:陆朝辉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胡志平 浮梁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文辉 县自规局副局长
朱胜斌 县城管局八级职员
曹国明 浮梁镇副镇长
成 员:杨双全 县自规局市政和建筑规划管制股股长
朱胜华 县住建局污水办主任
计军华 县住建局设计院院长
吴 彬 查大村党总支书记
吕福民 世纪嘉园公司副总经理
职 责:1.负责安置点基础建设;2.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与维稳;3.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
(五)退款工作组
组 长:徐荣生 浮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程艳桃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成 员:项宽诚 县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云萍 浮梁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张卫军 浮梁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吴 彬 查大村党总支书记
汪赛娥 查大村委会出纳
李 萍 查大遗留问题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1.梳理查大村相关土地交易及关联公司财务账目,核实交易金额与资金流向;2.核实购地人员名单及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票据真伪等),测算应退款项;3.审核确认各类票据的真实性。
(六)维稳工作组
组 长:张悦民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王高华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金生县委信访局局长
郑根庆县公安局政委
胡志平浮梁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 涛新平派出所所长
李 军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有魁浮梁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职 责:1.对涉事的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纪律审查,监督各工作组履职及工作纪律;2.调查非法买卖土地及关联金融行为;3.负责舆情监测、引导及媒体接洽;4.处置信访突发事件,收集涉稳信息,做好群众疏导与政策解释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好统筹协调、具体组织、日常监督等作用,扎实推进查大村购地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1.提高认识,统一领导。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查大村土地交易问题,且该遗留问题涉事时间长、人员多、金额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务求全胜。
2.明确分工,紧密协作。查大村土地交易问题复杂严峻,各工作组既分工负责,又协同合作,确保合作建房、团购商品房、退款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迅速、应对正确、处置及时,切实做好查大村土地交易问题处置和维稳工作。
3.依法依规,稳妥处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决查大村土地交易及其引发的相关问题,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人员动向,积极预防各类涉稳事件发生。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稳定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
2026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欢迎您访问浮梁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