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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浮府办字〔2026〕36号)
发布时间: 2026-09-18 访问量:




浮府办字〔2026〕36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

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景德镇市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适用范围,强化项目科学决策

(一)适用项目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含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县属国有企业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严格项目集体决策

政府投资项目谋划要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核定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严禁过度设计、超标设计。

1.总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纳入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库管理;

2.总投资4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建设必要性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3.总投资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项目,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4.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

二、规范招标方案审查,严把招标源头关口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浮梁县招标投标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班会议,研究招标投标领域重大事项,对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进行审核,明确招标投标范围、投标保证金、工程付款方式、投标人资格、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价格调差、清标误差范围、评标办法等内容,并印发会议纪要。专班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常务副组长主持。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招标方案编制报批

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建设规模、技术要求、施工条件等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工程付款方式、投标人资格、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评标办法等要素,按程序报专班审批后,按照规定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属于“全链产业升级攻坚、全域文旅提质攻坚、全面绿色转型攻坚、全龄幸福保障攻坚”指挥部实施的项目,招标方案须经对应指挥部初审后,再报送专班审核。

(三)从严开展方案内容审核

建设单位应阐明招标方案中招标控制价设定的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市场询价、成本测算等资料。专班会议应对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进行程序性把关,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等情形,不得简单以周边县区下浮比例作为审核标准。

三、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全流程规范招投标活动

(一)厘清部门监管责任

1.县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核准工作,明确招标规模、总投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2.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建造及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桥梁、渡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招投标监督;

4.县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

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

6.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浮梁生态环境局等其他部门按照江西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

7.县属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行业分类由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

(二)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招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计划,发布时间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开招标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信息。

(三)推行电子化开标评标

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和不见面开标,除涉密项目或技术原因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不得采取纸质招投标。加快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四)强化合同与变更管理

严格合同价格及工程变更管理,坚决遏制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标准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采购活动。

四、加大追责查处力度,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一)规范投诉处置工作

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及联系渠道,依法受理招投标相关投诉。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应当按法定程序、时限提出投诉;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投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行政监督部门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违规评标定标、不按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建立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结束后,专班自动撤销。


附件:浮梁县招标投标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浮梁县招标投标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胡贵明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聂刚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常务)

副组长:陶兴旺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

刘继莲副县长

敖军荣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俊副县长

龚浩副县长候选人

王福良副县长候选人

江新凤副县长

熊钊靖副县长

成员:汪华盛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刘勤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吴黎静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同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汪鸿飞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春勇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明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群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段小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旭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卫宙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学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国忠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占海英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宋长清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峰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朱云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浮梁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徐江萍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计元庆浮梁投资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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