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江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为落实《浮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要求,为江村乡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法定依据,我局组织开展了《浮梁县江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21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点: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98-2625259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与层次
本规划涵盖江村乡行政辖区,包括乡域和集镇两个层次。
乡域范围:乡域范围为江村乡行政管辖范围,包含7个行政村:严台村、诰峰村、中洲村、江村村、沽演村、溠口村、柏林村,总面积138.31平方公里。乡域层面应整体谋划国土空间格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促进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合理配置空间要素,引导乡村建设与发展,提出对村庄规划的控制要求。
集镇范围:集镇范围涉及江村村,集镇面积为22.9公顷,集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5.91公顷。集镇层面应突出对重点内容的细化安排,落实并细化市县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侧重底线管控和功能布局细化,合理确定功能结构、用地及各项公共及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开发强度指引,对空间形态提出管控要求。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乡镇发展定位:赣北生态茶乡、古村观光旅游特色乡。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指标要求,综合考虑江村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条件及规划任务,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至2035年,江村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54.06公顷(1.13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970.82公顷(109.7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15.91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围绕江村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目标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结合适宜性评价,合理构建生态屏障廊道,明确开发保护区域、轴带及重要节点,构建“一心两屏、一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为江村乡乡域中心。以江村乡集镇为中心,打造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也是江村乡未来乡镇职能提升、区域辐射能力增强的主体依托。
两屏:为东部鄣公山屏障及西部大岭培白颈长尾雉自然保护区生态屏障。依托江村乡山脉构筑乡域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空间的系统保护。
一轴:为沿S502省道乡镇发展轴线。
三区:分别为北部茶旅融合发展区、中部城乡经济发展区、南部生态农林发展区。
四、村庄布局优化
1、镇村体系
提升江村乡集镇综合服务能级和乡域的基础支撑能力,支持产业发展系统的构建,引领乡镇-村区域有机联动、均衡配置、历史保护及特色彰显。
规划形成“集镇+中心村+一般村”三级城镇等级体系。
集镇:全乡的行政、经济、教育、文化中心,带动乡域发展的辐射中心。
中心村:为严台村、柏林村,承接集镇经济、公共服务的转移,带动一般村的发展,在乡域中起到承上启下作用。
一般村:包括诰峰村、中洲村、沽演村、溠口村,一般村主要为本村村民提供基础的生产生活服务。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结合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发展现代化农业与旅游业。
2、行政村分类
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的布局原则,分类指引村庄发展,确定江村乡各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3类,明确设施配置标准与建设要点。
集聚发展类:柏林村、中洲村;
整治提升类:溠口村;
特色保护类:严台村、江村村、诰峰村、沽演村;
五、集镇规划
1、功能结构
规划江村乡集镇形成“一心一轴一带两区”的功能结构。
一心:依托乡镇政府、商贸中心等构成的集镇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依托S502主要对外道路形成集镇的空间发展轴。
一带:沿集镇水系形成的滨水绿带。
2、用地布局
至2035年,集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15.91公顷,通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商业服务业、产业发展用地,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1、居住用地
合理优化城镇居住用地规模,便于居民出行生活,共享公共服务。规划居住用地10.53公顷,占建设用地66.18%。其中城镇住宅用地0.52公顷,农村宅基地10.01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一步优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1公顷,占建设用地13.89%。其中机关团体用地0.91公顷,教育用地0.69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33公顷以及文化用地0.28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合理布局集镇零售商业、农贸市场等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0.37公顷,占建设用地2.33%。
4、交通运输用地
优化集镇交通组织,提高集镇道路网密度。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92公顷,占建设用地12.07%。其中交通场站用地0.33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02公顷,占建设用地0.13%。规划保留集镇的邮政代办点。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53公顷,占建设用地3.33%。其中公园绿地0.35公顷,防护绿地0.01公顷,广场用地0.17公顷。
附图1:乡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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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2:乡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附图3:集镇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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