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王港乡城镇开发边界内
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更好地推进浮梁县王港乡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建设及规划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浮梁县王港乡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21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点: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98-2625259
一、规划范围与发展规模
1、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范围为王港乡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为23.27公顷。
2、发展规模
规划镇区人口容量为1800人。
二、规划传导
1、单元主导功能传导
依据《浮梁县王港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指引,王港乡集镇单元类型划分为以居住、行政办公和公共服务为主的城镇片区。
2、“三线”及“四线”管控
“三线”管控。根据《浮梁县王港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王港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80.5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86.55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26.1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43.72公顷。
“四线”管控。根据《浮梁县王港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单元内不涉及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及城市绿线。
三、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结合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布局、道路交通组织,规划形成“一轴两心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依托X087县道为主要对外交通而形成的区域发展轴。
两心:依托乡政府、财政局及农商银行等设施形成的集镇综合中 心;依托规划商业用地形成的集镇商贸中心。
规划王港乡城镇开发边界内总用地23.27公顷。
(一)居住用地规划
合理优化城镇居住用地规模,便于居民出行生活,共享公共服务。规划居住用地13.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58.96%,其中农村宅基地13.72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5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5.35%。其中机关团体用地0.84公顷、教育用地2.2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09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37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6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7.04%。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为现状农商银行、规划商业服务设施及旅馆用地。
优化集镇交通组织,提高集镇道路网密度。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3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4.39%。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2.8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54公顷。
(五)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粮库,用地面积0.7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19%。
(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规划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5公顷,占建设用地1.08%。其中公园绿地0.16公顷,广场用地0.09公顷。
四、开发强度、建筑高度指引
1、开发强度指引
设定三类开发建设强度分区,分别为低强度开发区、中低强度开发区、中强度开发区。地块开发强度在详细规划中具体确定。低强度开发区容积率0—1.0,主要为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农村宅基地、仓储用地等。中低强度开发区容积率1—1.5,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商业用地三级等。中强度开发区容积率1.5-2.0,主要为商业用地等。其余保留现状,如涉及改造或重建时,指标应以《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为准。
2、建筑高度指引
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为以下二类建筑高度控制等级。
一类高度控制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m及以下,主要为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农村宅基地、仓储用地等,以低层建筑为主。
二类高度控制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m-24m,主要为多层建筑,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商业用地等。
五、“四线”控制
本次规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紫线、黄线、蓝线及绿线范围。
附图1: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2:开发强度控制图

附图3:建筑高度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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