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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臧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2 来源: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浮梁县臧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为落实《浮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要求,为臧湾乡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法定依据,我局组织开展了《浮梁县臧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1022-20251121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点: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98-2625259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与层次

本规划包括域和集镇两个空间层次。

域层次:规划范围为臧湾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全域国土面积为116.71平方公里(“三调数据”)

集镇层次:集镇范围涉及臧湾村,集镇面积为36.75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2.29公顷。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结合臧湾资源禀赋,落实上位规划关于主体功能区的布局要求,充分衔接浮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臧湾乡提出的发展规划指引,将臧湾乡打造为以茶旅融合为主导,以艺术赋能和绿色生态农业为特色的浮东休闲旅游乡。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指标要求,综合考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条件及规划任务,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规划至2035年,臧湾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68.55公顷(1.75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114.26公顷(1.671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344.01公顷(53.4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33.21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围绕臧湾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目标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合理构建生态屏障廊道,明确开发保护区域,构建“一屏一廊、一心一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屏:指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依托江西景德镇黄字号黑麂自然保护区构建臧湾乡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空间的系统保护。

一廊:指东河生态景观走廊。加强东河水体、岸线和两侧山体的生态保护,实现生态功能与景观品质的提升。

一心:为乡镇发展中心。以臧湾乡集镇为中心,打造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也是臧湾乡未来乡镇职能提升、区域辐射能力增强的主体依托。

一轴:分别依托东西走向的S205省道打造城镇融合发展轴。

三区:划分为北部生态农林示范区、中部现代农业发展区及南部农旅休闲体验区。

四、村庄布局优化

1、镇村体系

规划形成集镇+中心村+一般村三级城等级体系。

集镇:基于臧湾乡乡域服务体系,包括臧湾村部分区域,统筹乡域资源在集镇内的布局与管理。全乡的行政、经济、教育、文化中心,具备全乡最主要的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不断增强乡域公共服务辐射作用,逐步实现乡域城镇化与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中心村:为马家村和寒溪村。承接集镇经济、公共服务的转移,带动一般村的发展,在乡域中起到承上启下作用。

一般村:包括施家村、仓下村、午家项村、古铜桥村及寿溪村,一般村为村民集聚点,主要为本村村民提供基础的生产生活服务。村庄现状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在未来的发展中,结合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主要发展现代化农业与旅游业。。

2、行政村分类

按照“因地制宜、差异引导”的原则,确定行政村发展定位,明确设施配置标准与建设要点,分类指引村庄发展。

臧湾7个行政村,按“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等类进行村庄分类布局。

集聚发展类1个:马家村、寿溪村、古铜桥村、寒溪村

整治提升类3个:施家村、仓下村、午家项村

城郊融合类1:臧湾村。

五、集镇规划

1、功能结构

臧湾乡集镇规划形成:“一心二轴三区”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乡政府及周边机关团体形成集镇的综合服务中心、行政中心。

二轴:S205省道与臧湾街(X089县道)形成两条集镇空间发展轴。

三区:北部教育居住组团、中部综合生活组团及南部古市居住组团。

2、用地布局

规划臧湾乡集镇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2.29公顷。规划至2035年新增建设指标重点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绿地开敞空间、交通运输等功能倾斜,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3.69公顷,占集镇建设用地73.37%,其中,城镇住宅用地为0.26公顷,农村宅基地为23.43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37公顷,占集镇内建设用地13.53%。其中,机关团体用地1.44公顷,文化活动用地0.21公顷,教育用地2.49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23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94公顷,占集镇内建设用地2.91%。其中,商业用地0.90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04公顷。

  1. 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0.14公顷,占集镇内建设用地0.43%

5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0.16公顷,占集镇内建设用地0.50%,为现状集镇粮库。

6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2.66公顷,占集镇内建设用地8.24%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05公顷,占集镇内建设用地0.15%,主要现状邮政代办点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8公顷,占集镇内建设用地0.87%,均为广场用地。


附图1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2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附图3集镇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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