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政府 > 法规政策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6-19403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浮府办字〔2026〕31号)
发布时间: 2026-08-07 访问量:




浮府办字〔2026〕31号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浮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

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浮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第72次常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激发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活力,制定浮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浮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定期了解浮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研究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协调解决园区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园区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组织开展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和统计工作,推动有关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形成园区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成员单位

浮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为浮梁产业园管委会,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局、浮梁镇、湘湖镇、三龙镇、洪源镇等18个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浮梁产业园区管委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园区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联络和沟通。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会议原则上需邀请常务副县长参会,如有特殊情况,报请常务副县长同意后,可委托联席会议审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