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公告
浮行审撤公告〔2026〕第1号
浮梁县堪宏园林苗木部等28家:
根据浮梁县林业局《关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后检查结果的告知函》(浮林函字〔2026〕6号),由景德镇市林业经济发展中心、县林业局、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对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19日期间核发的28家(祥见附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家经营情况开展了例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其申报时登记的经营场所均不存在。已不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法定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本局拟撤销贵公司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将该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你。
因贵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无法现场送达,通过贵公司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也一直拒绝领取,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单位后,也拒绝提供有效地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名单
浮梁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0日